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号),现将安徽中鑫鸿浩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废旧塑料综合利用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验收监测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安徽中鑫鸿浩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废旧塑料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单位: 安徽中鑫鸿浩新型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金水路以北**米,租赁金寨循环经济发展产业园B*厂房;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宋总;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