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一号旅游公路夏县段(曹家庄至架桑漂流段)公路改建工程一标段 :
(*)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
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其中拟派
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由交通运输
主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
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任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
职称,持有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
建工程;拟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须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工程师职
称,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投标人应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且投标人名称
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年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以交(竣)工验收
报告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且通过交(竣)工验收累计 *公里及以上的四级
或以上等级新、改建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投标人的企业业绩应是已列入交通运
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山西省公路水运市场管理平台”
并经审核的主包已建业绩。上述证明材料中应明确表述本项目资格审查所需的工
程内容(例如项目名称、公路等级、里程长度或者里程桩号、路面结构类型、交
(竣)工时间等)。如无上述信息或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山西省公路水运市场管理平台”上查询不到该项目的信息或查询的信息与投标
人提供的信息不一致的,此相应业绩不予认可;
(*)项目经理近三年内(****年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以交(竣)工验收
报告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且通过交(竣)工验收一项 *公里及以上的四级
或以上等级新、改建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包括:“全国公路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