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XQZC****-***的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招标,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人为长春新区党群工作办公室,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号楼)**层****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支持政府采购贷款业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ZC****-***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需求: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外包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服务商应具有省级(含)以上政府保密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资质类别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整理;
*.近三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近六个月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年及之后成立的企业应提供资金证明);
*.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对于近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提供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公示证明(打印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分至下午**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号楼)**层****室
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需以下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售价:***元/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
地点: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小开标室(龙湖大路****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年*月**日至****年*月**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长春新区党群工作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号
联系人:李主任
电 话:****-********
监督人: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解放大路***号*楼
联系人:张黎黎
电 话:****-********
政采贷工作联系人:杨经理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黎黎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