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放射性废物处置信息管理系统研发项目计算机管理系统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完成平台主要架构研发设计,实现北京本部系统与处置场系统的分布式部署和集成,实时监测各处置场运行情况;
*)建立放射性废物二维码管理全流程,和处置场监控连接,时时确保生产安全;并实现二维码的自动生成、派发、读取、存储等一系列功能,以实现放射性废物处置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完成移动端APP(Android版)的研发,在移动端实现废物处置过程中现场核实认定、运输信息、入场交接环节信息填报提交,并通过扫码进行废物包信息查询功能;
*)购置并完成北京本部系统硬件部署,满足系统运行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年*月**日前具备放射性废物处置信息管理系统试运行条件;
****年*月**日前具备放射性废物处置信息管理系统验收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能为本项目在合同期内顺利实施提供充足的保障,并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和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投标人须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如营业执照不是三证合一的,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投标人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中不得存在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需提供相关查询结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标人(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长安支行
开户单位: 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 发售时间:****年**月**日 **时**分-****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有意向的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采购项目),按照《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完成付费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号神舟大厦*层会议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年**月**日 **时**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招标人: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黄莉、樊子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梁彬、李征
电子邮件:************@***.com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李征
电话: ***-********
电子邮件: ************@***.com
*.*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
*.*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招标公告具体内容以附件为准,招标编号:GKZH-**H***
招标人:中核清原环境技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科军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