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贡区]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教育体育局学生钢木课桌凳项目(项目编号:JXHC****-ZG-G***)的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的答疑公告
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赣州市章贡区教育体育局的委托,依据贡购****B*********号采购计划,对学生钢木课桌凳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定,现对****年**月**日发布的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答疑如下:
一 答疑事项*:
问:*.多层板符合国家标准GB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T ****《细木工板》,其中含水率(%)*.*-**.*,横向静曲强度、浸渍剥离性能、表面胶合强度试件数与合格件数比值为***%,甲醛释放限量≤*.*mg/L等*项检测结果符合以上要求的得*分。
*.学生课桌符合《QB/T****》国家标准要求,其中翘曲度≤*.*mm、邻边垂直度≤*.*mm、平整度≤*.**mm、底脚平稳性≤*.*mm、人造板外观(内表干花湿花不超过板面的*%,表面应无鼓泡、龟裂、分层)、家具五金件外观、塑料件外观、木工要求、安全性、软硬质覆面理化性能(耐液性**%碳酸钠、**%乙酸溶液*h不低于*级,抗冲击高度**mm不低于*级)、喷涂层(耐盐浴*%氯化钠溶液无变色失光,附着力不低于*级)、力学性能(桌面垂直静载荷、垂直冲击、桌腿跌落试验后无断裂、无松动、无变形)、甲醛释放量≤*.*mg/L等**项测试符合以上要求的得*分。
*.学生课凳符合《QB/T****》国家标准要求,其中翘曲度≤*.*mm、邻边垂直度为≤*.*mm、平整度≤*.**mm、底脚平稳性≤*.**mm、人造板外观(内表干花湿花不超过板面的*%,表面应无鼓泡、龟裂、分层)、家具五金件外观、塑料件外观、木工要求、安全性、软硬质覆面理化性能(耐液性**%碳酸钠、**%乙酸溶液*h不低于*级)、喷涂层(耐盐浴*%氯化钠溶液,无膨胀、鼓泡、剥落、生锈、明显变色和失光现象)、力学性能、甲醛释放量≤*.*mg/L等**项测试符合以上要求的得*分。
*.学生课椅符合《QB/T****》国家标准要求,其中翘曲度≤*.*mm、邻边垂直度为≤*.*mm、平整度≤*.**mm、底脚平稳性≤*.**mm、人造板外观(内表干花湿花不超过板面的*%,表面应无鼓泡、龟裂、分层)、家具五金件外观、塑料件外观、木工要求、安全性、软硬质覆面理化性能(耐液性**%碳酸钠、**%乙酸溶液*h不低于*级)、喷涂层(耐盐浴*%氯化钠溶液,无膨胀、鼓泡、剥落、生锈、明显变色和失光现象)、力学性能、甲醛释放量≤*.*mg/L等**项测试符合以上要求的得*分。
*.讲台产品符合国家标准GB/T ****《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 GB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木工要求、人造板件外观、含水率≤*%、家具五金件外观、翘曲度、平整度、底脚平稳性、软硬质覆面(耐热冷循环、耐干热、耐划痕、耐液性、表面耐磨性、耐香烟灼烧、抗冲击)、桌类强度和耐久性(静载荷、垂直冲击、桌腿跌落)、桌类强度稳定性、甲醛释放量≤*.*mg/L等测试符合以上要求的得*分。
*.产品主要用材钢管符合国家标准QB/T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QB/T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乙酸盐雾试验(ASS)法》,产品通过乙酸盐雾连续喷雾***小时测试的得*分。
*.中密度纤维板符合国家标准GB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T *****《中密度纤维板》,其中含水率(%)*.*-**.*、密度*,**-*.**g/cm*、板内密度偏差、吸水厚度膨胀率、内结合强度、静曲强度、表面结合强度、甲醛释放限量≤*.*mg/***g等*项测试符合的得*分。
*.塑胶脚套符合国家标准GB *****《塑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其中邻苯二甲酸脂≤*.***%、重金属(铅、镉、铬、汞)≤*.*mg/kg、多环芳烃≤*.*mg/kg、多溴联苯(PBB)≤*mg/kg、多溴联苯醚(PBDE)≤*mg/kg等*项检测结果符合以上要求的得*分。
*.螺栓、抽芯铆钉、锁具、书包斗产品符合国家标准QB/T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QB/T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乙酸盐雾试验(ASS)法》,产品通过乙酸盐雾连续喷雾***小时测试,镀层本身的耐腐蚀等级≧**级。镀层对基体的保护等级≧**级,每提供一项得*分,最多得*分。
**.五金件铰链、螺丝、三合一、拉手、导轨、脚垫产品产品符合国家标准GB/T****-****《金属家具通用技术条件》,金属电镀层理化性能产品抗盐雾连续喷雾***小时,直径*.*mm以下锈点≤**点/dm*其中直径≥*.*mm≤锈点不超过*点(距边缘棱角*mm以内的不计)测试合格,每提供一项得*分,最多得*分。
**.油漆符合国家标准 GB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聚氨酯类涂料,面漆(**°)光泽<**)。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g/L,苯含量≤*.**%,甲苯、二甲苯、乙苯含量总和≤**%、游离二异氰酸酯(TDI、HDI)含量总和≤*.**%、卤代烃含量≤*.**%的得 *分。
**.产品主要用材钢板符合国家标准QB/T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腐蚀试验结果的评价》、QB/T ****《轻工产品金属镀层和化学处理层的耐腐蚀试验方法乙酸盐雾试验(ASS)法》,产品通过乙酸盐雾连续喷雾***小时测试的得*分。
**.胶粘剂符合国家标准GB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苯<*.**g/kg,甲苯+二甲苯<*.*g/kg,二氯甲烷、*,*-二氯乙烷、*,*,*-三氯乙烷、三氯乙烯<*.*g/kg,总挥发性有机物≤*g/kg的得*分。
**.塑粉产品符合HG/T****《热固性粉末涂料》国家标准,耐弯曲试验≥*mm的得*分。
**.封边条:产品符合国家标准QB/T ****《家具用封边条技术要求》,耐干热性、耐磨性、耐开裂性、耐老化性、耐冷热循环性、耐光色牢度、甲醛释放量、氯乙烯单体、邻苯二甲酸脂、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等**项检测结果符合标准要求的得*分。
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产品国家涂料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带CMA标识)原件彩色扫描件、检测报告官网链接网址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佐证,检测报告原件评标现场核查,未提供、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报告送检单位名称须与产品制造商或供应商名称一致)。
事实依据:
*.GB是国家行业推荐标准,并不是强制性的。评审因素存在排他性、倾向性。不能确定是否优于基础产品质量参数要求或与项目实际采购需求存在关联性,设置与实际采购需求无关。
*.检测报告没有实质性检测项目技术参数,变相用检测报告作为加分项,违背相关法律法规。
*.评审因素中的评审依据指定特定的检测机构,难道其他具有资质的检测公司出具检测报告难道不具备真实性和有效性,检验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且具有相应检测范围和检测标志出具的检测报告同样具有法律效应,能佐证加分项的技术参数和功能要求,项目采购的本质是采购货物的技术参数和使用功能,而不是采购特定检测机构,不能以检测机构否定技术功能客观存在,评审依据的设定不能超过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的评审依据具有排他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江西省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 样品、现场演示、检测报告等不得作为评分因素,采购文件如需提供样品、现场演示、检测报告等对技术参数进行佐证的,应充分考虑供应商样品、现场演示、检测报告等的制作、运输成本以及评审场地限制等因素。样品、现场演示、检测报告等应当要求所有供应商提供,并在评审过程中对所有样品、现场演示、检测报告进行查验。采购活动结束后应对所有样品进行封存,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应在结果公示期*个工作日后退还,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样品应在验收后退还。采购活动结束后,不得采用通过对样品进行检测、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等方式改变评审结果。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才是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本采购项目“评分标准”是对采购项目的技术部分优于采购项目需求作综合考量,且都有三家或以上供应商满足条件,并不存在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问题,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满足技术参数和采购项目要求即可参加。本项目已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专家论证意见为合法,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二 答疑事项*:
问:*.投标人提供所投各项产品详细的设计方案图纸(实物照片、效果图、结构图、安装示意图)须体现产品用材、工艺、人性化设计等因素,评标委员会根据优劣程度进行横向比较,最优的得*分,相邻递减*分,最低得*分。
*.根据投标人所为本项目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进度安排、质量保障措施、验收方案等),提供全面性、合理性、严谨性的项目实施方案,评委根据其方案中生产工艺流程、供货、安装计划、进度安排、所采取的质量保障措施、验收方案等内容,评标委员会根据优劣程度进行横向比较,最优的得*分,相邻递减*分,最低得*分。
事实依据:
未按规定量化评审标准,如何界定优劣之分,本评审因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 政府采购招标评标方法分为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答:设计方案图纸包含实物照片、效果图、结构图、安装示意图;项目实施方案包含生产工艺流程、供货、安装计划、进度安排、所采取的质量保障措施、验收方案等内容,由评标专家依据各投标人提供的上述内容进行评审,不存在没有量化的问题,本项目已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专家论证意见为合法,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三 答疑事项*:
所投产品在国家认可金融保险机构投保课桌椅产品质量保证险、产品责任险、公众责任险,每项险种累计赔偿限额均大于****万的得*分;每项险种累计赔偿限额均大于**** 万且小于等****万的得*分;每项险种累计赔偿限额均大于*** 万且小于等****万的得*分。保单范围覆盖:课桌椅,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计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保单凭证、对应保单发票、保单查询网址链接及查询结果清晰截图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佐证,原件评标现场核查,未提供、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事实依据:
*.评分因素中内容条件应属于投标人义务和责任,不应作为评分因素。
*.分数过高权值不能实际反应采购需求。
法律依据:
《江西省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人应当合理设置技术、商务以及价格评审因素的权值,权值设置应当准确反映采购需求,并要求提供佐证材料。不得设定有倾向性、排他性的技术、商务条件,不得将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未在评审因素中反映的采购需求不得作为评审依据。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才是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本采购项目“评分标准”是对采购项目的技术部分优于采购项目需求作综合考量,且都有三家或以上供应商满足条件,并不存在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问题,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满足技术参数和采购项目要求即可参加。本项目已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专家论证意见为合法,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四 答疑事项*:
投标人自****年*月*日起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实施同类似项目业绩,单项业绩大于等于 ***万元得 *分;单项业绩大于等于 *** 万元但小于 ***万元得 * 分;单项业绩大于等于 *** 万元但小于 *** 万元得 *分;单项业绩小于等于***万元得*.*分。(只需提供一份合同业绩材料,不重复计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提供对应业绩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扫描件、网上中标公示截图、中标公示查询链接网址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佐证。原件评标现场核查,未提供、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事实依据: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万,却要求***-***万的业绩,与采购需求不相适应,未准确反映采购需求,且排斥小微企业。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招标文件已经对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等规定进行了价格扣除,也就是说扶持了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符合国家大力倡导的扶持中小微企业的宗旨,本项目已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专家论证意见为合法,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五 答疑事项*:
投标人同时具备 ISO***X:****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X:****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X:****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得 *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官网查询链接网址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佐证。原件评标现场核查,未提供、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事实依据:
*.ISO是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体系标准,本项目采购的是国内的产品或服务,却要求使用国际标准,与实际采购需求不相适应。
*.不属于行政许可证证书,且指定特定的证书或奖项,具有排他性、倾向性。根据江西省财政厅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年对全省的招标代理专项检查工作发现,招标文件的条件设置对投标人有歧视待遇。部分系统集成类似项目仍将系统集成资质、高新企业证书、重合同守信用证书等非行政许可证书作为资格条件或评审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才是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本采购项目“评分标准”是对采购项目的技术部分优于采购项目需求作综合考量,且都有三家或以上供应商满足条件,并不存在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问题,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满足技术参数和采购项目要求即可参加。本项目已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专家论证意见为合法,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六 答疑事项*:
投标人通过国家标准《商品售后服务评价系统》GB/T***** 五星级认证的得*分,五星级以下的得*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址链接查询方式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佐证。现场网上查询,属实方可计分,原件评标现场核查,未提供、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事实依据:
GB/T*****是国家行业推荐标准,并不是强制性的。此条款存在排他性、倾向性。不能确定是否优于基础产品质量参数要求或项目实际采购需求存在关联性,设置与实际采购需求无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才是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本采购项目“评分标准”是对采购项目的技术部分优于采购项目需求作综合考量,且都有三家或以上供应商满足条件,并不存在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问题,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满足技术参数和采购项目要求即可参加。本项目已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专家论证意见为合法,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七 答疑事项*:
所投产品投标人须在*小时内响应,承诺*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的且有售后服务人员 大于*人(含*人)的得 * 分。承诺*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且有售后服务人员大于*人(含*人)的得 *分。评审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经营范围具有课桌或家具销售类的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 三证合一证明)、售后服务委托协议书及售后服务场地实物照片、售后服务人员开标截止前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佐证,原件评标现场核查,未提供、提供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事实依据:
*.上述评分因素排斥外地企业,且排斥小微企业,具有地域倾向性。
*.以现有社会交通水平,到达现场时间不合理。限定时间区间设置具有倾向性、排他性、唯一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八)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才是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本采购项目“评分标准”是对采购项目的技术部分优于采购项目需求作综合考量,且都有三家或以上供应商满足条件,并不存在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的问题,招标文件明确规定满足技术参数和采购项目要求即可参加。本项目已组织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论证,专家论证意见为合法,故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此答疑公告为《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联系方法:
采购人:赣州市章贡区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 ****-*******
地址:赣州市章江路**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江西省汇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新赣州大道*号中创国际城*号楼***-***
电话/传真:****-*******
邮箱: ******@***.com
联系人:曾女士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赣州金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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