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溪县龙涓乡灾后重建工程(二期)A*标段
补遗书(第一号)
各投标人:
安溪县龙涓乡人民政府的安溪县龙涓乡灾后重建工程(二期)A*标段(招标编号:安交招字[****]***号)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修改如下:
一、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修改为:“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等级:中级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年龄**周岁及以下。”
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至:****年*月**日**时**分。
三、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至:****年*月**日**时**分。
四、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至:****年*月**日**时**分**秒前到账。
五、本补遗书(第一号)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原招标文件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本补遗书(第一号)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第一号)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
招标人:安溪县龙涓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