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水质提升工程已由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审批局以石开审批字【****】**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招标人为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工程概况:在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厂区预留地建设污水处理规模为**万m*/d的曝气生物滤池(BAF)+活性炭吸附投加系统,同时配套建设厂区管道及道路等,以提高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指标,降低污水处理厂出水中COD、氨氮排放。*.建设地点: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源大街东西两侧世纪大道北,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厂区预留地。*.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标段划分:共*个标段。*.工期:***日历天。*.质量标准:合格,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准Ⅳ类水质标准。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B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