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彭州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其它公告 四川省 | 成都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0-12-22
项目编号:5101822020000995
预算金额:110万元
项目名称: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0年彭州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联系方式
028-********
联系人:未*
招标人
028-********
联系人:未*
代理人
028-********
联系人:冯**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年彭州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行政区划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
公告发布时间 ****-**-** **:**
采购人 四川省成都市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采易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成都市兴蓉隆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彭州市隆丰镇大宝村十二组;桂花镇一龙村一组、六组。
各包描述 附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 至(五)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成都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四川政府采购网曝光台(*****************)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获取文件登记表》填写完成后将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非现场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请按照采购公告公示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和方式在采购公告附件中下载《获取文件登记表》、《介绍信》并填写相关内容;将已填写的《获取文件登记表》和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扫描后一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相关资料发送后请供应商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联系电话:***-********)交纳获取采购文件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查收到《获取文件登记表》和相关资料并收到获取采购文件费用后会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指定邮箱并将纸质版采购文件邮寄至供应商注册地址;请供应商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前将《获取文件登记表》及相关资料的原件递交至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采购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 **:**到****-**-** **:**
采购文件售价 ***元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号雄川金融中心*栋**层**号四川采易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洽谈时间 ****-**-** **:**
洽谈地点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号雄川金融中心*栋**层**号四川采易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彭州市牡丹大道南段*号,***-********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二街***号雄川金融中心*栋**层**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冯老师,***-********、***-********
预算金额(元) *******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工程的说明 彭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为我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位于隆丰街道西河村和桂花镇衡州村交界处,占地***.*亩,设计使用年限*年,库容总量为***万吨,设计日处理生活垃圾***吨,渗滤液日产生量约***立方米。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要求,****年*月*日起,现有全部垃圾填埋场应自行处理渗滤液并执行规定的水污染排放浓度限制要求后达标排放,但目前我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理能力无法满足当前的产生量,拟购买彭州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滤液处置服务,达到彭州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全部得到有效处理,并达标排放。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其相关说明 (*)彭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受到场地限制,无法实施渗滤液处置系统扩能改造,且扩能改造的建设周期长,资金投入无法实现有效利用,从而通过扩能改造不能达到渗滤液完全有效处理。 (*)彭州市境内仅有成都市兴蓉隆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具有垃圾渗滤液处置系统,且该系统能够满足就地处置环保要求、生产工艺等处置相关要求,厂址又毗邻彭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通过管道就能将填埋场的渗滤液输送至厂内的处理系统。该渗滤液处理站处理规模为***立方米/日,可为彭州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渗滤液***立方米/日。处理尾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中工艺回水水质标准。
采购品目名称
行业划分
附件 附件
备注 *、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单价最高限价:***.**元/立方米;*、监督部门:彭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计划备案号: (****)****号。*、采购品目编码及名称:C****-其他环境治理服务;*、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号),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银行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对供应商的信用审查以及开设账户等相关工作。
PPP项目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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