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朝天宫派出所民警食堂外包服务采购JSZC-******-NJCY-G****-****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NJCY-G****-****
项目名称: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朝天宫派出所民警食堂外包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朝天宫派出所民警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包含食堂管理服务及食材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及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本项目为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供应商登陆“江苏政府采购网”,在网站首页点击“苏采云”→使用CA锁登录系统(新用户需进行“平台用户注册”)→“项目参与”进行登记,在“可参与项目”中选择“我要参与”,参与成功后到“已参与项目”界面中找到该项目下载文件并进行操作。
售价:*.**元
****-**-**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本采购文件中标★部分为实质性投标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公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CA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a*bc*a****aa*b*d**********ce*.html(“苏采云”南京地区客服热线***-********、***-********)。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号第十一条、十二条所列严重失信行为情形。如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分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太平巷**号
联系人: 张主任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川页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奥体中心体育场****A
联系人:陈阳阳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阳阳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