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教育局拟定于****年*月*日对青川县学校微型消防站建设项目(二次)(项目编号:N****************号)组织履约验收。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号)等有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青川县教育局
二、验收地点:青溪镇中心小学校、乐安镇中心小学校、沙州初级中学校、沙州镇中心小学校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杜老师,联系电话:***********。
望有意进行社会监督的未中标(成交)供应商、实际使用人或受益者、社会媒体届时参加。以社会监督人的身份在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前,应当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格式见附件)。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