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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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湖北省三峡库区后续规划地质灾害防治秭归县黄荆树滑坡防治工程”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问题*、类似业绩是否包含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请明示。 回答:《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是指开展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专项地质工程措施,控制或者减轻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的工程”,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按照上述标准进行认定。 *、问题*、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在建或已完工)单项合同施工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业绩得*分,本项目最多得**分(上传中标公告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初步验收报告或最终验收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承接过(在建或已完工)**%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业绩(上传中标公告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初步验收报告或最终验收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件),在建项目如何提供初步验收报告请明示。 回答:评标办法前附表*.*.*(*)企业业绩修改为“投标人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施工金额不低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业绩得*分,本项目最多得**分(上传中标公告截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工程量清单以本次发布的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本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秭归县地质灾害防治中心 地 址:秭归县长宁大道*号 联系人:王云飞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湖北致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秭归县茅坪镇南郡大道**号市民广场*楼***室 联系人:何颜洪 联系电话:***********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