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驿区柏合镇芦溪路33号东山国际新城C区13栋1层3号
项目编号:GR2025SC1000308
项目名称:龙泉驿区柏合镇芦溪路33号东山国际新城C区13栋1层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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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GR****SC******* |
项目名称 |
龙泉驿区柏合镇芦溪路**号东山国际新城C区**栋*层*号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成都经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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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资产转让的提示提醒内容本次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其它披露事项一、转让标的建筑面积为不动产权证的证载面积,可能存在与房产实际面积不一致的情况,意向受让方需认可该事项。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过户的证载面积为准,不影响转让标的成交及成交金额。二、本次标的按现状单独转让。意向受让方需自行到实地查验转让标的,并充分了解标的有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标的结构、权证过户、转让标的接收、转让标的状况、宗地现状、权属情况、水、电、气、光纤情况等方面所存在的风险等),如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交所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意向受让方受让成功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不得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和进行标的交接。三、产权变更登记转受让双方应当共同配合,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交接,并在获得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四、本次转让标的均已出租,受让方需确保转让方原租赁关系继续履行,本次转让中涉及租赁且租赁未到期的标的租金收益归属的基准日为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受让方完全履行产权交易价款支付义务且完成转让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基准日前转让标的的租金收益由转让方享有,基准日当日及以后转让标的的租金收益由受让方享有。若应由受让方享有的租金已由转让方收取,则转让方应在租金收益归属基准日起**个工作日内据实无息支付给受让方。应由转让方享有的尚未收取的租金,受让方应在租金收益归属基准日起**日内无息向转让方支付,但受让方拒绝配合办理租赁合同主体变更手续的,转让方有权拒绝退还前述租金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受让方不免除其出租人责任。五、房屋移交日之前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气费等费用由转让方承担,移交日及移交日后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电气费等费用以及房屋安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和负责。受让方自行办理水、电、气等过户手续。六、本次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等由转让方、受让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涉及应向西南联交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由双方各自承担。七、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已收到生效后的《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的交易价款和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交易服务费用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八、本项目评估报告不公开也不备查,其它详见《资产转让明细表》及《产权交易合同》。九、标的查看联系方式:联系人:江源电话:***-********标的查看时间:项目公告期内工作日*:**-**:**(需提前一个工作日电话询问预约)十、意向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应签署《承诺函》,承诺受让标的资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意向受让方需自行了解成都市商品房购买政策,如因受让方不符合相关房地产政策或自身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过户或本次交易无效的,由此产生的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西南联交所在扣除服务费后将剩余部分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十一、本次挂牌价为含税价,成交后转让方按成交金额向受让方开具相关票据。十二、本次转让标的涉及优先购买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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