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深龙卫健通〔****〕**号)文件要求,现将我院拟聘用聘员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办公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我院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
医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吉厦社区简竹路**号
邮编:******,联系电话:****-********
深圳市龙岗区第七人民医院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