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定县人民医院新建医院后勤保障用房(供应室、洗衣机房及药品库房等)设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告 重庆市工程建设
发布时间:2017-03-14
项目编号:黔南公易建电(2017)0169号-1
开标时间:2017-03-14
联系方式
0854********
联系人:未*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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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贵定县人民医院新建医院后勤保障用房(供应室、洗衣机房及药品库房等)设计招标进行招标, 并于****年**月**日开标、评标,开评标会结束后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周期自发布次日起*日。

 

    特此公示

 

    标段(包)编号:黔南公易建电(****)****号-*

 

    标段(包)名称:贵定县人民医院新建医院后勤保障用房(供应室、洗衣机房及药品库房等)设计招标

 

    招标代理: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重庆永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开标厅*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为:

 

第一中标候选人
   海口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总分:
**.**
项目负责人:
李利
费率(%):
**%
第二中标候选人
   核工业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总分:
**.**
项目负责人:
唐宏伟
费率(%):
**%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广东建筑艺术设计院有限公司
总分:
**.**
项目负责人:
孙志浩
费率(%):
**%

 

    公 示 期: ****-**-******-**-**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

 

    投诉机构:贵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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