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按要求,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充:
*.原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其他情况说明(*)若存在投标人报价一致,导致无法确定中标人(或影响入围情况的),则现场进行再次报价,报价按照投标人清单等比例下浮。”
现修改为“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其他情况说明(*)若存在投标人报价一致,导致无法确定中标人(或影响入围情况的),则现场进行再次报价,报价按照投标人清单等比例下浮。如再次报价仍存在一致无法确定中标人,则继续报价直至能够确定中标人。如无法通过报价确定中标人,以提供停车场距离所投标段某一收费站距离较近的优先推荐为中标人;如距离相同仍无法确定中标人时,以拟投入自有平板拖车或重载拖车数量较多的优先推荐为中标人。投标报价不得为负值。”
*.原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履约保证金中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
现修改为“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履约保证金中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且不低于****元)”。
合肥交投合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年*月**日合肥交投合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年高速公路救援清障服务(二标段)
评标结果公示
合肥交投合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年高速公路救援清障服务(二标段)(项目编号:****-ZXXZ*-HC)项目,于****年**月**日**时**分 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保通道路应急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时**分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年**月**日
各投标人:
按要求,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充:
*.原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其他情况说明(*)若存在投标人报价一致,导致无法确定中标人(或影响入围情况的),则现场进行再次报价,报价按照投标人清单等比例下浮。”
现修改为“第一章 招标公告中**.其他情况说明(*)若存在投标人报价一致,导致无法确定中标人(或影响入围情况的),则现场进行再次报价,报价按照投标人清单等比例下浮。如再次报价仍存在一致无法确定中标人,则继续报价直至能够确定中标人。如无法通过报价确定中标人,以提供停车场距离所投标段某一收费站距离较近的优先推荐为中标人;如距离相同仍无法确定中标人时,以拟投入自有平板拖车或重载拖车数量较多的优先推荐为中标人。投标报价不得为负值。”
*.原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履约保证金中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
现修改为“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履约保证金中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金额的*%”(且不低于****元)”。
合肥交投合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年*月**日合肥交投合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年高速公路救援清障服务(二标段)
评标结果公示
合肥交投合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年高速公路救援清障服务(二标段)(项目编号:****-ZXXZ*-HC)项目,于****年**月**日**时**分 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保通道路应急救援服务有限公司
公示期:自****年**月**日 至****年**月**日**时**分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交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