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人:
招标公告第*点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更正为: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分(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项目);
*)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和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信息应在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可查询到且查询到的信息完整;
*)投标人不得属于被纳入福建省建设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记录“质量安全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有效期内的企业;
*)投标人项目管理人员不得在:福建省建设工程监管一体化平台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莆田市区网、第三方平台等网站查询到有在建工程;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项目通知如有不相符的以本项目通知为准。
招标人: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东进村民委员会(盖章)
招标代理单位:嘉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