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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东部中心广深科技创新项目检测监测 |
标段(包)名称 |
东部中心广深科技创新项目检测监测 |
合同信息
公告内容
服务目标: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检测、监测规范和甲方的要求对甲方委托的服务项目进行检测和监测,确保工程质量。服务范围:本次服务内容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要求的,由业主指定的具有质量监控作用的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基坑支护检测、主体结构、钢结构检测节能检测、智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防雷检测、绿化检测、幕墙检测、道路工程、消防检测、基坑监测、沉降观测、高支模监测等按规范和验收要求必须检测和监测的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和监测项目。服务范围除以上内容外,还应包括但不限于:(*)与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进行检测监测工作的协调,申报检测监测技术成果的审批。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和建筑物主体沉降监测工作而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做好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咨询单位等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检测和监测数据的有关信息根据监管部门要求通过市住建监管系统进行传输报送。(*)根据相关规范和标准、主管部门文件的规定以及设计图纸的有关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关项目的《检测和监测方案》,并报质监部门备案(如要)。(*)负责检测和监测的工程质量需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管理要求。(*)除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部门及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必须由第三方单位检测和监测项目外,招标人另有要求的检测和监测项目且投标人有资质的,仍属于本次服务范围内。(具体以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检测和监测方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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