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人力资源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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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鞍山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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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售价 |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号江苏大厦*层)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号江苏大厦*层)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东方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琳 ****-*******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号江苏大厦*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东方 ****-******* |
项目概况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人力资源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号江苏大厦*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HCG*******
项目名称: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人力资源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人力资源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服务良好可续签一年,具体起止日期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要具有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号江苏大厦*层)
方式:现场领取或网络领取(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qq.com)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号江苏大厦*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解放东路***号
联系方式:张琳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号江苏大厦*层
联系方式:杨东方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东方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