茨淮新河治理工程(阜阳市境内)水土保持监测项目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阜阳市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处****年*月至*月政府采购意向 |
采购单位: | 阜阳市水利基本建设管理处 |
采购项目名称: | 茨淮新河治理工程(阜阳市境内)水土保持监测项目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采购品目: | |
采购需求概况: |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①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后续设计并结合项目的实际需求开展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提交监测报告,协助合同甲方报送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②将现场存在水土保持问题及时反馈合同甲方,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建议 |
预计采购时间: | ****-** |
备注: |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因此,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对此项内容有疑问,可以书面方式向采购人提出询问或质疑。联系电话****-*******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