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厂区南侧残土清运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辽宁省 | 沈阳市 | 大东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1-09-16
项目编号:JH21-210104-00342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1-09-27
投标截止时间:2021-10-08
开标时间:2021-10-08
项目名称:宝马厂区南侧残土清运
联系方式
024-********
联系人:未*
招标人
024-********
联系人:宋**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宝马厂区南侧残土清运招标公告

****年**月**日 **:**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宝马厂区南侧残土清运
品目

采购单位 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 大东区 公告时间 ****年**月**日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辽宁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开标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提交),电子版加密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皇姑区同江街**-*号*门)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宋继尧
项目联系电话 ***-********-***或***
采购单位 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沈阳市大东区建设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号*门,天山一校对面即是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附件:
附件* 公开 -宝马厂区南侧残土清运(定稿)****.doc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宝马厂区南侧残土清运招标公告 有效期: ****-**-** 至 ****-**-**
撰写单位: 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
  
(宝马厂区南侧残土清运)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宝马厂区南侧残土清运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宝马厂区南侧残土清运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服务内容:宝马厂区南侧残土清运。

*项目地点:大东区

*清运总量:残土总方量为******m*

*投标人在非大东区行政规划范围内自行选择排放地点,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相应排放容量的排放地点(非大东区行政规划范围内)证明件,并对排放地点的合法性出具承诺,如果出现由于排放地点合法性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同时取消中标资格,没收履约保证金,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出入口需设置循环水冲洗及降尘设备,保证出入口及沿线清洁干净,符合相关文件要求。产生的相关费用一并在清运投标单价中综合考虑,不再额外主张。

*、清运完成后需对裸露地面进行绿网覆盖。产生的相关费用一并在清运投标单价中综合考虑,不再额外主张。

*清运完成由测量单位进行测量,根据测量结果由造价单位进行复核,依据中标单价出具正式结算报告,作为付款依据(最终合同总价),一次性支付。实施过程中若存在违规情况在结算中予以扣除,最终支付金额不超过项目预算金额*******.*

*、渣土清运及排放须符合《沈阳市建筑垃圾和散流体物料处置管理规定》;

*、残土清运量以采购人实际要求为准。

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约**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辽宁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时**分至****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提交),电子版加密备份文件提交至辽宁浩亿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皇姑区同江街**-*号*门)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联系电话***-********-***。
*、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仅限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其他无效。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欧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建设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同江街**-*号*门,天山一校对面即是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com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向工支行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继尧
电  话:***-********-***或***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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