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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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 |||
创建天府旅游名县进行时-****年中省主流媒体大安行采购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经济日报社 |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新华大道通锦桥路93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中标金额:******.**元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创建天府旅游名县进行时-****年中省主流媒体大安行采购项目: 名称:创建天府旅游名县进行时-****年中省主流媒体大安行采购项目;范围 :自贡市大安区辖区内;要求:组织并邀请中省主流媒体参与“创建天府旅游名县进行时-****年中省主流媒体大安行”活动,组织协调中省主流媒体(含各媒体所属新媒体)及时发布采风稿件(微博、微信、客户端)。;时间:合同签订生效起至本项目所有内容完成止;标准:以创名县为核心,聚集文旅,围绕内自同城、成渝双城经济圈、做大城市、做强产业、做优区位、做活旅游、做好环境,对大安盐龙灯美食文旅资源,以及脱贫攻坚、三清两建一公开、唱票公开、百名干部驻企优化营商环境、党建特色亮点等进行全方位展示宣传。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李武学(评审小组组长)、叶惊雷、刘金宪(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号”和“发改办价格[****]***号”文件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个工作日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 ||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 ****.**元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无 | |||
附件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中共自贡市大安区委宣传部 | ||
地址: | |||
联系方式: | ***********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正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泸州市江阳区学院中路*号山地名宅小区**栋 | ||
联系方式: | *********** | ||
*.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雷先生 | ||
电话: | ****-******* | ||
十、附件 | |||
*.采购文件: | 附件 | ||
*.评审文件: | 附件 | ||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