猴石镇猴石村农特产品加工房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公告 吉林省 | 辽源市 | 东丰县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4月15日
项目编号:LYHJZB2024-041608-ZC
预算金额:158.0794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4-04-23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8
项目名称:猴石镇猴石村农特产品加工房建设项目
联系方式
1854*******
联系人:未*
单位: 东丰县猴石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
0437********
联系人:未*
单位: 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猴石镇猴石村农特产品加工房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liaoyuan.gov.cn/)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LYHJZB****-******-ZC

项目名称:猴石镇猴石村农特产品加工房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壹佰伍拾捌万零柒佰玖拾肆元整

采购需求:工程施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是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国家注册贰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应答,违反前款规定的相关应答均无效;(*)拒绝被政府列入取消应答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应答。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应答截止时间前)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应答截止时间前)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入吉企业: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按照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吉建办【****】**号文件)要求办理信息登记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磋商应答文件中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截图信息并加盖公章。

三、交易文件获取与投标资格确认

投标资格确认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地点: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liaoyuan.gov.cn/)下载

方式:*注册: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一律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进行网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与投标资格确认。未办理CA认证或CA认证过期的,请携带相关材料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办理CA认证或自行进行网上办理。取得CA认证后,登录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按照规定进行诚信库入库注册,未办理CA认证及网上注册的将无法参与招标活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及资格确认方式: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登录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点击“供应商登录”后,点击“交易文件领取”,在规定的时间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经过确认要参加本次应答活动,需在投标资格确认处于规定时间内填写相应的信息进行资格确认,否则无法参与应答活动。若期限届满,进行资格确认的潜在供应商不足*家,可顺延资格确认期限,顺延期限另行公告。*答疑、澄清文件:请各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交易平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答疑、澄清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的潜在供应商,且潜在供应商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答疑、澄清文件的全部内容。供应商须主动阅知。*在注册或获取招标文件过程中,如遇到技术方面问题时请拨打:**********。

售价:CGGC**************【猴石镇猴石村农特产品加工房建设项目】:招标文件费为*.*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丰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丰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号)等相关政策文件,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应答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应答保证金或应答保函或电子保函。如需办理电子保函,请访问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http://ggzy.liaoyuan.gov.cn)【首页】-【电子保函登录】-【供应商登录】登录办理。咨询电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网同时发布。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丰县猴石镇人民政府

地址:东丰县猴石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辽源市宏基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辽源市隆基华典**号楼门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珂娜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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