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甘肃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年“两节”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对**批次食品农产品和**批次食用油、调味品、乳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类别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检***批次,不合格*批次。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开展核查处置,责令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下架、召回等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规范生产经营行为。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附件:*.****年兰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抽检合格信息 ****.**合格.xls ;
*.**** 年兰州市食品安全专项抽检不合格信息 ****年食品公示第一批不合格).xls ;
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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