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人民医院拟对相关医用耗材公开选择配送企业,兹邀请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JGXRMYY-CGB-****-**
二、项目名称:剑阁县人民医院医用耗材采购项目
三、项目清单
包号 |
产品名称 |
备注 |
* |
一次性使用呼出气体吸收过滤器 |
投标产品需现场提供样品 |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若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提供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适用于产品制造商投标)
*.*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证明(经营第一类医疗不提供任何证明,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备案证明或经营许可证明,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明)。(适用于经销商)
*.报价产品属集中挂网采购目录范围的,所报产品必须为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专区目录内产品。
*.报价产品属集中挂网采购目录范围的,报价供应商必须为所报产品生产厂家在四川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专区的授权配送企业;报价产品属非挂网采购目录范围的,报价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家至配送商完整的逐级产品销售授权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发售
本次采购文件由报价供应商自行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不单独发售采购文件。
六、采购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采购活动开始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七、采购地点:剑阁县人民医院普安院区行政楼二楼评标室(原卫生局办公楼)
八、本采购邀请在剑阁县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jgrmyy.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剑阁县人民医院
地址:普安镇城北路***号
联系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
剑阁县人民医院****年医用耗材采购文件(最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