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远县严陵镇中心学校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录播购置(二次)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四川省 | 内江市 | 威远县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1月14日
项目编号:N5110242023000201
预算金额:30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4-01-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5
开标时间:2024-02-05
项目名称: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录播购置(二次)
联系方式
0832********
联系人:未*
单位: 威远县严陵镇中心学校
招标人
0832********
联系人:未*
单位: 四川晟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录播购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

项目名称: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录播购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

供应商结合自身实际,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关联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进行响应。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

(*)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的规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相关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提供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虚假承诺,作无效响应、成交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月**日 **时**分**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内江市威远县财政局监督电话:****-*******。
内江市威远县财政局地址:威远县严陵镇东街***号。
内江市威远县财政局邮编:******。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威远县财政局。)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威远县严陵镇中心学校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威远县严陵镇西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晟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江市威远县滨河路罗家坝段***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女士

电话:****-*******

四川晟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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