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 | 宜良县锦馥名苑小区建设项目灯光亮化工程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万元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宜良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 **:**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宜良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
备注: | 无 |
建设单位: | 宜良良缘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杨工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祺睿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经办人: | 袁工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标段编号: | GC********************* |
标段名称: | 宜良县锦馥名苑小区建设项目灯光亮化工程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 **:** |
开标地点: | 宜良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项目位于昆明市宜良县,项目总用地面积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A区建筑面积*****.**平方米,B区建筑面积*****.**平方米,C区建筑面积*****.**平方米,绿地面积****.**平方米,道路广场面积****.**平方米,绿地率**.**%。 本次招标为本项目灯光亮化工程招标。 完成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庭院、小区道路、公共广场、地下停车场及附属设施的灯光亮化工程,安装调试完成,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后交付给招标人。具体工作内容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 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无 |
业绩要求: | 无 |
其他: | *.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公司,提供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信息截图;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投标人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B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财务要求:提供****年-****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无需提供附注)及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 *.信誉要求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近三年(****年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自动跳转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投标人应自行在上述网站查询信息并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查询日期应为投标封标当天。 (*)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对近三年内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或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并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自行提供近三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或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申明或承诺。 (*)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实行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和银行代发制度,负责为招用的农民工申办银行个人工资账户并办理实名制工资支付银行卡,并委托银行通过本企业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将工资划入农民工个人银行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施工现场劳动者维权和用工信息公示等工作。中标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或存在结算争议等经济纠纷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得将合同应收工程款等经营风险转嫁给农民工。 (*)投标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的企业证照、人员证书、业绩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如发现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为虚假资料,招标人拒绝投标申请并将本投标单位虚假资料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相应责任。 *.投标人的承诺 (*)拟派项目组人员到位承诺。 (*)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以及所有项目组人员均不更换的承诺;若需更换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的,须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否则须承担违约金*万元/次/人;若需更换拟派施工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须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否则须承担违约金*万元/次/人,更换后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拟派人员资质。 (*)施工单位须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投标人所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等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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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