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255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科技大厦第2层房屋出租(租期15年)
其它公告
天津市 | 和平区 发布时间:2023-07-10
项目编号:GR2023LN1001441
项目名称:2023)2255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24号科技大厦第2层房屋出租(租期15年)
挂牌日期:****-**-**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GR****LN******* |
项目名称 |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号科技大厦第*层房屋出租(租期**年)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辽宁省投资集团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转让方代码 |
*****************A |
转让方类别 |
自然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挂牌价格 |
**万元(人民币元)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挂牌日期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说明事项 |
*、本次出租标的租期**年,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计算,标的具体情况以现场展示为准。 *、承租方须接受出租标的实际状态进行交接,在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责任与风险,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实际状态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终止本次交易,并重新招租。 *、意向承租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前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并按照首年租金的**%交纳交易保证金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项目成交后,扣除沈交所应收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经出租方同意后,以无息形式原路径退回。 *、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向出租方支付租金,逾期不交或交付不及时按照合同违约条款处理。 *、被确定为最终承租方后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署租赁合同,并与出租方进行房产交接,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出租标的的实际状态及水、电、暖气等相关费用的欠缴情况,合同签署日期(含当天)之前欠缴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合同签署之日后产出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