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没收食盐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AQCQ***
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没收的食盐进行公开转让。
转让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转让人: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B*R*****W
法定代表人:张立铮
单位性质:行政单位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阿鲁科尔沁旗天山镇天元大街
编号 |
资产名称 |
存放地点 |
资产数量(吨) |
资产规格 |
资产来源 |
处置依据 |
市场同类物品价(万元) |
转让 底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竞价步长值(万元) |
* |
食用盐 |
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g/袋 |
依法扣押的涉案物品 |
根据阿鲁科尔沁旗财政局 阿财资〔****〕1号的批复 |
*.**** |
*.**** |
*.* |
*.**** |
二、产权转让行为的批准、资产评估及备案情况
上述资产转让已履行了法定没收程序,并且阿鲁科尔沁旗财政局已批准。
三、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依法设立、有效存续并具有食盐批发资质的境内企业法人,或依法设立、有效存续并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小作坊登记证的境内企业法人(仅自用,不可二次销售)可参与受让。竞标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查。
四、转让标的特别说明
(一)上述拟转让标的单价以进货单据中列示的单价为准,转让标的数量、质量以实物现状为准。
(二)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到现场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掌握拟转让标的现状及现有和可能存在的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资产相关情况向转让方咨询、确认,凡参与受让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转让标的范围、数量、现状等,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意向受让方如未实地查验、了解掌握转让标的实物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受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转让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数据等均严格按照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的文书确定,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三)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充分考虑到标的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相关税、费等,并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在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意向受让方一旦参加受让,就应为自己的受让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受让成功,意向受让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受让方按《附件*: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登记报名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报名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六、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地点: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院内
联系人:毕科研
电话: ***********
七、交易方式
(一)该项目以网络竞价并采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时间:****年*月*日*时**分
延时竞价周期:***秒。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二)标的成交后*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在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签订《转让合同》。
八、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向阿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以下任意开户行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详情咨询业务办理开户行)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市长青支行金帝分理处
开户行行号:************
户名: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玉龙支行
开户行行号:************
户名: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王府支行
开户行行号:************
户名: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新城支行
开户行行号:************
账户名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二)法人、自然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任意开户行。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标的成交后,成交竞买人向阿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账户一次性交清全部价款后,*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竞买保证金手续(不计息)。
(四)未成交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人后*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在资产转让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受让的;
*、未按中标(成交)要求交纳转让价款的;
*、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而意向受让方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未按转让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九、成交价款的支付
受让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账户一次性全部付清成交价款。
户名: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鲁科尔沁旗支行
十、意向受让方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营业执照副本;(应在系统“身份证明”栏内上传)
*、食盐定点批发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小作坊登记证(应在系统“其他”栏内上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反正面);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反正面);
*、承诺函原件(见附件*)。
十一、资格确认
成交后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资格审查确认。
地址: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四楼
联系人:李茂永
电 话:****-*******
发布单位:阿鲁科尔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年*月**日
附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承诺函.docx
附件*竞买人操作手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