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优惠率 |
* | 苏州江澜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P | 吴江区松陵镇友谊村*、*组 | **.**(均分制) | **% |
服务类 |
名称:****年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服务范围:为充分保障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就餐供应,保证食堂物资的食品安全和卫生,由专业食材配送公司承担食堂物资配送服务。 服务要求:保质保量供应配送蔬菜类;鲜肉类;水产类;家禽类;蛋类;调味品类;豆制品类;水果类;奶制品;主食:米、面或其他粮食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干、杂货;冰冻品。定点供应商供应食品不影响采购方根据需要另行采购的自主权。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满*年或实际结算合同金额满**万(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准)。 服务标准:按采购文件要求,合同要求及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
管卫东、陈雪林、邹建忠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预算金额***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预算金额***万(含)-***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预算金额***万(含)-****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
本次项目采购代理成交服务费为:人民币壹万肆仟柒佰元整(¥*****.**)收取。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服务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
单位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高新路***号
联系人:何卫斌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苏州市吴江区星辰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大道*****号开平商务中心A幢***
联系人:屠超超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屠超超
电话:****-********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