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ZZZ****-***项目名称:城区污水厂部分固定资产处置残余价值:人民币肆万伍仟玖佰零捌元整(¥:********.**元)注:*、残余价值=预计可回收价值,残余价值为最低限价,投标人报价不得低于本项目最低限价,低于为无效投标。*、本项目为中标人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合格投标单位的一般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单位的特殊条件:无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不接受分包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投标人报名材料要求:(*)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提供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表人授权委托**动合同及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委托**;(*)提供响应单位符合“(一)合格投标单位的一般条件”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注:欢迎符合条件的响应单位前来报名。请各响应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核验(无原件不予报名)。封面注明响应单位名称、采购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报名材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