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临沭县韩村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已经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临沭县韩村河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工程),项目总投资金额为***.******万元。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具体明细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建设项目地点:临沭县青云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申请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记录;具有行贿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
四、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可参与投标报价评审。
*、获取招标文件日期:请于****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节假日不休),过时不予受理。
*、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CA实名认证证书,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投标信息填写并进行招标文件领取下载。
*、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注册并登录填写投标信息后领取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LYZF),并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LYZF)上传到系统。
注: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上午*:**,过时作废。地点为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请按要求制作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再使用纸质标书,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根据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临公管办〔****〕*号)规定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投标保证金减免政策,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按照招标文件约定提供信用承诺,免缴投标保证金,不需要提供保函等其他非现金交易担保。
招标人:临沭县青云镇人民政府
地址:临沭县青云镇驻地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山东冠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沭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创客中心*楼
联系人:王冠梅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