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芦淞分局、荷塘分局、石峰分局电子物证实验室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更正公告公告时间:****年**月**日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公安局天元分局、芦淞分局、荷塘分局、石峰分局电子物证实验室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原公告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延期开标时间:****年**月**日 **:**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前: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请投标人在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操作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省公共资源版)”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请投标人携带制作投标文件使用的CA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及开标地点参加开标会。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更正后 *、投标文件的递交方式:
*.*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请投标人在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操作指南-下载中心”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湖南省公共资源版)”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请投标人携带制作投标文件使用的CA到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及开标地点参加开标会。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
联系人姓名:李筱卿
电话:***********
*、采购人
名称:株洲市公安局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珠江北路**号
联系人:周宇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湖南和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益民小苑*栋***号
联系人:李筱卿
邮编:******
电话:***********
电子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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