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2024年度水土保持工程核查评估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JH24-210000-29639
项目名称:辽宁省2024年度水土保持工程核查评估项目
(辽宁省****年度水土保持工程核查评估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辽宁省****年度水土保持工程核查评估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包组*中服务需求响应表的服务内容有所调整,详见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为推广和落实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的相关规定,并按照相关要求及时、自主办理CA数字证书并进行投标相关操作;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过程中,应正确填写并如实填写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信息,如因信息预留错误而未能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须自主学习电子标书的制作教程,具体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并按相关要求进行制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将会影响文件的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提交至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室(现场递交或邮寄)或以加密文件形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供应商须确保备份投标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的一致性。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或仅提供备份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均应在**分钟内完成。 *、供应商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出现前款(*)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十四纬路五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志朋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