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我局将****年*月**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日期:****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二、征求意见期间,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接受反映****年*月**日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三、联系方式:
电话:****-*******
邮箱:*******@***.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费县东外环路(建设路与***国道交汇处)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窗口
邮编:******
四、公开内容
序号 |
建设单位及项目名称 |
项目 类型 |
承办科室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备注 |
* |
费县食品公司刘庄食品站项目 |
报告书 |
环评科 |
山东旭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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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