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纳溪区****年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第二批)
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原招标文件“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应附合同协议书,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变更为“业绩证明材料:①需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已完成业绩附发包人出具的提交成果证明文件(或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②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在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予以明确。③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注: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最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招标人:四川永溪科技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