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沈阳市中医院省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沈阳市中医院省中医重点专科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货物需求中技术参数做出部分调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延期至****年**月**日**时**分。 其他内容不变,投标人须按最新发出的更正公告及更正文件为准进行响应投标。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 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教程,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 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投标人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投标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现场备份电子件(U盘)递交两种形式同时执行,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提交电子(U盘)投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备份(U盘)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开标现场须携带CA解密工具及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笔记本电脑自行进行解密,也可以自行安排进行远程解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中医院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祥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金阳街*-*号*门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飞鸽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