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疗废物清运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生态环境治理服务/危险废物治理服务/医疗和药物废弃物治理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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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 ||
行政区域 | 广东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预算金额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戴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州市东风中路***号东照大厦*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戴工***-******** | ||
附件: | |||
附件* |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报告-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疗废物清运处置服务采购项目.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疗废物清运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疗废物清运处置服务,服务期为**个月。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年*月**日颁发的《广州市生态环境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 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优化调整我市医疗废物收运处置管理措施的通知》(穗环【****】**号)文第二点规定,自****年*月*日起采购人所在区域天河区的医疗废物收运处置职责由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本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出招标公告,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延期公告,招标文件获 取时间延长至****年*月*日**时**分。至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止,只有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一家投标人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出失败公告。自招标公告发出至招标截止时间止没有收到供应商对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提出的质疑。
经专业人员论证,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不存在歧视性或倾向性情况;采购程序符合规定。本项目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情形。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号(南塔)****房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号
联系方式:********
*.财政部门
联系人: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监督裁决处
联系地址:西城区月坛北小街**号中船宾馆北楼四层****室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号东照大厦*楼
联系方式:戴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