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JSHJ-ZD-*******
二、项目名称:铜陵市第七中学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铜陵铭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五松镇水木清华*栋*楼物业服务中心
中标(成交)金额:*****.**元
四、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赵军、谢大信、徐春凤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金额:*.*万元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
业绩名称 |
合同甲方 |
合同乙方 |
合同签订时间 |
* |
水木清华物业管理 |
铜陵新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年*月**日 |
|
* |
五松社区香樟花园小区卫生保洁服务 |
香樟花园业主委员会 |
****年*月*日 |
|
* |
幸福村市场保洁 |
铜陵市铜官区农贸市场服务处 |
****年*月*日 |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江苏宏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铜陵市义安区五松镇建设西路原社保局(义安区万花超市*楼),电话:***********。
注: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铜陵市第七中学
地址:铜陵市铜官区金山西路南侧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铜陵市义安区五松镇建设西路原社保局(义安区万花超市*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