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关于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弃管工地标语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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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喜洋洋商贸有限公司 |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希办白音街鑫源小区西商业楼**号 | ***,***.**元 |
合同包*(关于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弃管工地标语项目):
服务类(锡林郭勒盟喜洋洋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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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服务 | 关于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弃管工地标语项目 | 公益广告展示约*****平米,主要内容为围挡维修、围挡标语制作,采用喷布方式,大小及排版根据采 购人要求制做。要求现成安装完毕后,干净整齐,地面平整。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不影响居民正常休息,建筑围挡不占用人行道等公共区域。【服务内容约*****平米,据实结算,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作为实付依据】 | 公益广告展示约*****平米,主要内容为围挡维修、围挡标语制作,采用喷布方式,大小及排版根据采 购人要求制做。要求现成安装完毕后,干净整齐,地面平整。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不影响居民正常休息,建筑围挡不占用人行道等公共区域。【服务内容约*****平米,据实结算,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作为实付依据】 | 合同中约定 | 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 | ***,***.** |
王建军(采购人代表)、刘玉彪、方向东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内工建协[****]**号文件规定及国家相关规定计取,由中标人向受托人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关于创建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弃管工地标语项目):*.****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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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方秉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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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