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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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万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万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采煤塌陷区鲍村部分户到林移村避险安置一期工程
项目施工澄清
一、内容
我单位于 ****年 *月 **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发布了采煤塌陷区鲍村
部分户到林移村避险安置一期工程项目施工的招标公告,现将部分
内容进行澄清:
原内容: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新建南路 ***号
联 系 人:侯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changxianzhujian@***.com
现澄清为: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新建南路 ***号
联 系 人:侯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changxianzhujian@***.com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治市上党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址: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新建南路 ***号
联 系 人:侯女士
地
电
话:****-*******
电子邮件:changxianzhujian@***.com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治市上党区韩店街道办事处
址: 山西省长治市上党区新建南路*** 号
联 系 人: 宋先生
地
电
话:****-*******
电子邮件:********@***.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潞鼎展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治市格林小镇南门五号商铺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责人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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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