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城区****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
合
同
协
议
书
项目名称:驿城区****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驻马店市驿城区水利局
施工单位:小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诸市镇魏庄村
合同协议书
甲方:驻马店市驿城区水利局
乙方:小米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经过公开招标,乙方中标驿城区****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了保证驿城区****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提高项目工程建设效益,甲、乙双方制定本协议。
一、合同价款及付款办法
*、合同价为:*******.**元。
*、施工内容为乙方投标文件中列举的全部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工程必须在投标文件所承诺的有效工期内完工,有效工期**日历天。
*、本工程结算是按照实际签订的合同的总金额及发生的工程量结合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所承诺的条款为依据进行结算。乙方应合理安排施工进程,有效工期到期后,验收合格的成品进行结算,半成品不予结算工程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负。
*、本工程实行两次付款,当乙方完成合同工程量的**%以上,拨付工程款合同价的**%;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工程款合同价的**%,剩余工程款按审计结算,下余合同价的*%作为工程质保金,等工程运行一年验收合格后,全部结算。
*、本次招标的所有工程资金支付均采用财政报账制,施工单位在完工报账时必须填写提款申请书,出具监理报告;竣工结算时,除出具以上手续外,还要开具工程票据,否则不予结算工程款。付款采取银行转帐,汇入承建单位账户。
二、质量
*、依据实施方案,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
*、主要规范和标准
按现行行业规范和标准,以最新发布的为准。
*、工程质量应达到中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质量标准。
*、若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应无条件返修至合格,并负责因此造成的损失,严重的给予处罚。
*、如果工程质量达不到中标时承诺的质量标准,未按图纸设计标准施工的,将根据投标文件中的报价按实际减少的比例扣减资金,且不再续签下期协议。
*、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从验收合格后一年内发生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进行无偿修复(特大自然灾害造成的损毁除外)。保修期内工程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在接到业主维修通知后,**日内应完成修复任务。如若接到业主维修通知后,**日内未完成修复任务其质量保证金将被扣除。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进行验收。
(*)承包人没有按要求技术标准、没有按图纸要求施工的。
(*)进场材料没有原材料送检检验报告及相应砼、砂浆配合比、钻心取样报告。
(*)工程验收前,如发现有明显外部质量问题,在检测强度达标情况下,承包方没有及时做面层处理;若检测强度结果不达标,此段不予验收计量。
三、工期
*、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工期为协议工期。中标后承包人应采取一切措 施予以保障。
*、中标单位必须按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工期如期竣工:若因中标单位原因造成不能按期竣工的,在投标文件所承诺的工期内完成的工程量,依据投标文件的报价,据实结算工程款。其余的工程量由业主方另行安排其他施工企业进行施工。
四、材料、设备的采购
*、乙方应按设计文件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否则不准施工。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应按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移交
项目建成竣工验收合格后,填写《项目工程验收单》、《竣工工程移交表》,同时,填写办理工程移交手续。
六、甲乙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提供施工图纸(工程位置平面布置图、工程设计图)。
*、在施工中,甲方负责工程的全程监督及技术指导,有权因为质量问题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甲方对乙方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二)乙方职责
*、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规划设计、工程建设标准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并实行标志管理。
*、施工中应接受甲方、监理单位和项目单位的监督,竣工后提交由监理人员填写并签字的现场监理记录,否则不予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供工程竣工图、工程卡片(附工程实物照片)和工程统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施工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或伤害他人事故及其它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施工中因违反规定造成的损失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乙方应遵守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按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工地及其附近的环境,免受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他因素所造成的环境破坏和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
七、工程设计的变更
在组织施工中,如必须变更设计,应按下列程序办理:施工中如遇变更时,须经甲方同意。由甲乙双方签证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乙方不能强行施工。因变更产生的工程量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工程实行保修制度
施工单位在向项目主管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时,应出具质量保修书(见附件*)。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监理单位、财政局各执一份,备案一份。
十、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订附则条款,经审定后作为本协议附件,以便共同遵守。
十二、协议附件
*、工程质量保修书(见附件*)
*、安全生产协议书(见附件*)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