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XCC–[****]–ZB***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华胥镇吉湾村阳光温棚设施樱桃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合同包*(华胥镇吉湾村阳光温棚设施樱桃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国家计委颁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办公厅颁发的《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 号)的收费标准计取。 *、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户名:陕西长城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建行西安凤城二路支行 账号:**** **** **** **** **** 请中标供应商按照要求将招标代理服务费汇入以上指定账户,如因自身原因发生错误,产生的不利后果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更正为: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收取费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无
名称:西安市蓝田县华胥镇人民政府(本级)
地址:西安市蓝田县华胥镇油坊街
联系方式:***********
名称:陕西长城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万达广场*号甲写**层****房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毅潇
电话:***-********
陕西长城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