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珍饮料有限公司清算组
债权申报通知书
(****)川强清*号清算组发*号
维珍饮料有限公司债权人:
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川**清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省韵律永信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对维珍饮料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年*月**日作出(****)川**强清*号《决定书》,指定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担任维珍饮料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的清算组,郭炳福为负责人。
现维珍饮料有限公司清算组(下称“清算组”)依法接受各位债权人的债权申报,负责债权登记、审查工作。为维护各债权人的利益,保证清算组依法、公正地执行职务,特制作本通知书供各债权人使用。
一、债权申报期限
清算组已于****年*月**日发布强制清算公告,请贵单位于****年*月**日前(含*月**日)向清算组申报债权。债权人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此前已经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二、申报债权应提供的资料
债权人收到本通知书后,可致电清算组(联系人:胡利,联系电话:***********)获取《债权申报表》《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债权申报证据清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债权申报授权委托书》等电子文本。
债权人应当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均为一式两份。申报债权应提供如下材料:
*.《债权申报表》《债权申报证据清单》《债权人地址及联系方式确认书》。申报人可以另行附页向清算组提交申报内容的具体说明或详尽的债权申报书。
*.申报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未办理“三证合一”的还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申报人是自然人的须提供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影(复)印件;
*.申报人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须提供特别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应带上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影(复)印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和律师执业证影(复)印件;
*.证明债权事实的相关证据材料。申报人应当以与证据原件核对无误的影(复)印件申报,证据材料应当附证据清单。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或协议、履行合同的证据、付款凭证、银行凭单、对账单、收货单、收据或发票、往来函件、权利登记证明文件、催收债权证明等;相关权利已经得到生效裁判文书或仲裁裁决书确认的,还应当提交相关裁判文书以及生效证明;申报人申报的债权还有其他债务人的,应当说明其他债务人的履行情况;
*.其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和清算组要求应提供的资料或申报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申报人向清算组提供的申报资料应使用A*纸打印或复印;(*)凡需提交复印件的,均需提交原件进行验证。所有提交的复印件应由债权人本人逐页签字或捺印确认,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后逐页加盖法人或其他组织印章。
三、现场申报及资料邮寄地址
各债权人应将债权申报资料现场提交或邮寄至以下地址:
*.债权人现场申报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号中航国际广场*幢*层***室,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都分所(联系人:胡利;联系电话:***********)。
*.债权申报资料邮寄地址:同债权人现场申报地址。
四、其他注意事项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严格依照破产相关法律规定和清算组的要求有序申报。不得阻扰清算组进行正常的工作或对清算组的工作人员打击报复,否则,清算组将依法提请人民法院给予警告、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债权申报通知书的寄送不构成清算组对各债权人债权的认可或对无效债权的重新确认,也不导致债权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延长等法律后果;
*.申报人如提供伪造、变造等虚假证据及相关材料,以及对重要事实拒绝陈述或作虚假陈述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维珍饮料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二五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