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厅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年**月**日 至 ****年**月**日(**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北龙蟠街***号,省政务服务中心(方楼)三楼**-**号窗口
邮编:******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厅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项目名称: | 资溪县人民医院新院区Ⅱ类射线装置核技术利用项目-复制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鹤城镇 |
建设单位: | 资溪县人民医院 |
编制单位: | |
受理日期: | ****-**-** |
辐射类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公示稿: | 资溪县人民医院新院区Ⅱ类射线装置核技术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公示稿)***.zip |
公参说明: | 暂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