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公安局车辆保险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采购结果公告 北京市 | 朝阳区
发布时间:01月11日
项目编号:JH23-211300-02955
招标单位:朝阳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朝阳市公安局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联系方式
0421********
联系人:未*
单位: 朝阳市公安局
招标人
0421********
联系人:未*
单位: 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朝阳市公安局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H**-******-*****

项目名称:朝阳市公安局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朝阳市公安局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朝阳市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双塔区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新华路二段**-*号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朝阳市公安局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类

名称:朝阳市公安局车辆保险服务项目(C********财产保险服务)

服务范围:车辆保险承保、理赔服务

服务要求:(一)承保基本服务要求 1.投标人与采购单位协商后确定本项目承保、理赔及其他服务的负责部门、负责人及服务专员,为投保人提供上门服务,并按照要求提供人员配备名单,具有提供全年***天,每天**小时的保险服务能力。 2.投标人提供的保险及服务需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符合相关标准。 3.投标人具有先进完善的信息系统服务水平,具备网上办理服务功能,满足对续保车辆、新购车辆相关保险手续、出险车辆、理赔项目、退保、保险变更、维修费用等方面数据的即时查询、统计需求,并按照要求的时间和数据格式,及时提供保险服务的明细信息。投标人自行承担因建立信息传输网络而发生的己方网络建设费及维护费。 4.投标人需派专人提供上门服务,协助投保人填写《机动车辆保险投保单》,完成出单事宜,并按要求及时将保单正本和保费发票派专人送达投保人。 5.新购车辆于购车当日办妥保险手续,续保车辆在保险到期*个工作日前办妥续保手续,同时按要求将有关单据及时送达投保人。 6.投标人保证在接到车辆变更通知后,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服务时间:三年

服务标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白利峰、王蕾、洪德利、祁孝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朝阳市公安局车辆保险服务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朝阳市公安局            

地址:朝阳大街三段**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朝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双塔区人民路*B三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淼 李业鹏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朝阳市公安局车辆保险服务项目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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