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新交通大厦广告位租赁(2024-2029年度)

中标公告 安徽省 | 合肥市
发布时间:2024-05-08
项目编号:2024BFFCJ00216
项目名称:合肥市新交通大厦广告位租赁(2024-2029年度)
联系方式
0551*********
联系人:凌*
招标人
1386*******
联系人:林*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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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开标倒计时
小时分钟
项目审批信息
项目名称: 合肥市新交通大厦广告位租赁(****-****年度)
项目法人: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立项批文名称: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项目审批单位: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监督部门: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代理机构: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见证时间: ****-**-**
公告正文

公告

项目名称

合肥市新交通大厦广告位租赁(****-****年度)

项目编号

****BFFCJ*****

委托方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交易监督部门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

电子交易系统

名称: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
电话:*** *** ****

电子服务系统

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话:****-*****

公告期限

公告期********:**始至********:**

一、出租标的情况

出租标的

租期年)

租金底价(万元/年)

交易保证金(万元)

合肥市新交通大厦广告位

*

**.****

*.*

*.标的坐落位置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长江东路与胜利路交口东北角****号新交通大厦。具体广告位位置及范围以现场踏勘为准,意向承租人须认真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如有疑问主动向委托方咨询。

*.标的权属情况该标的土地使用权证。标的无权属纠纷,委托方将提供该处标的的权属证明租赁证明,方便承租人办理相关证照。

标的租赁用途要求

*.租赁标的的用途为广告发布

*.承租人使用上述标的须符合广告位设计用途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禁止发布一切违法、违规、违背公序良俗的广告并按要求自行办妥环评及合法经营手续,依法诚信经营,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标的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人承担。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租金每**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第一二年租金均为成交价,第三年租金在第二年基础上递增*%,第四年租金与第三年一致,第五年租金在第四年基础上递增*%,第六年与第五年一致。

*.本项目给予免租金广告位安装**天免租期包含在租期内

*.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后首年六个月租金金额总和成交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日内(合同签订前)向委托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可采用银行转账或保函方式保函格式详见合同附件或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提交具体要求详见租赁合同

二、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一)符合下列条件,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竞价。

*.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可参与项目登记及竞价:
*)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公告截止日前(含当日)**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分的。

*.截至公告发布日前(含当日)两年内(以被认定的违约行为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及其关联公司未与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合同违约情况。

注:意向承租人关联公司指与意向承租人存在以下关系的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截至公告发布日前(含当日)两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意向承租人具有不少于*个户外广告或城市轨道交通广告媒体的经营业绩,且合同签订时间不在同一年度。

(注:城市轨道交通定义:依据《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术语解释,是指采用专用轨道导向运行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系统,包括地铁、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轨道、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二)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和联合体参与

三、承租条件

*.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自行了解使用该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登记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位置、范围、面积和现状等并认可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公告所列示的标的现状仅作参考,不作为确定标的租金的依据,最终以标的实际数量为准。标的实际数量与本公告所列示数量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标的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履约期限内,不得转租。承租人和本项目办理的营业执照主体(营业执照名称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必须一致,否则视为承租人存在转租行为,委托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提前解除合同及追究承租人的违约责任,相关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租赁期内,承租人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标的所在的大厦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

*.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标的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及广告媒体设备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标的在合同终止后*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承租人应在《成交确认书》发出之日起**日内与委托方签订租赁合同。

*.特别说明:

*)本项目委托方仅提供广告发布位置,以下事项承租人须自行自费办理

①承担媒体建设及后期租赁过程中的运营维护广告画面的制作上下刊、媒体清洁、广告用电、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维修及媒体升级改造等)所产生的费用

②办理消防报验、审批,工商等所有相关手续,委托方协助配合若最终因消防、工商等部门要求取消商业的,承租人可办理退租手续,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③负责广告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以及日常维修工作,委托方协助配合。

*)承租人在广告位建设过程中, 材料应符合现行的国家标准、消防要求,委托方有权对承租人使用产品进行检查和抽查,如发现有质量问题的,承租人应及时落实整改,杜绝采购无证或伪造、冒用认证证书、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产品,一经发现须及时整治。如情节严重构成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解除合同。

*)本项目可在新交通大厦范围内建设不超过**个广告媒体,其建设原则为:

①其建设的广告设施不得妨碍行人、车辆通行安全

②其建设的广告设施必须保证安全牢固,美观有序

③其建设的广告设施需避开消防及大厦原有的必要设施

④新交通大厦楼体外立面及楼顶不得建设任何广告设施

⑤其建设广告设施所涉及的任何审批申报由承租人自行负责。

*委托方建议符合安装条件的场地及媒体形式如下(包括但不限于,总数不得超过**个),承租人最终广告位设置方案、媒体形式、画幅规格须经委托方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位置

数量(个)

媒体形式

新交通大厦*楼大厅东墙

*

LED

新交通大厦*楼电梯前室

*

LCD

新交通大厦电梯箱体内部

*

LCD

新交通大厦停车场

≤**

拉布灯箱

新交通大厦西北

≤*

玻璃护栏贴、立式等

大东门*号出口

≤*

拉布灯箱

大东门*号出口(暂未投入使用,投入使用时间待定,不因此调整租金)

≤*

拉布灯箱

总数

≤**

*)经营过程中禁止现场加工、禁烟雾、禁明火及一切可能触发消防报警系统的行为,未经委托方同意禁止使用大功率电器,禁止出售存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法律禁止的产品。

*)本项目委托方仅提供现有网络接口,承租人自行报装调试。

*)广告位置、数量、接入条件、交付时间最终以委托方实际交付标的物为准,委托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本项目委托方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合肥城市轨道交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对租赁标的进行管理,作为本项目管理方。成交后,承租人与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城市轨道交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三方租赁合同,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由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收取,合肥城市轨道交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代为办理手续,相关价款发票由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开具。

*)合同期内,承租人须严格遵守以下经营要求:

①不得发布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广告,禁止发布烟草类以及一切违反、违规、违背公序良俗的广告,控制酒类、医疗类广告,自觉维护社会公德。不得发布损害城市轨道交通形象、声誉的广告。

②无违规经营不良信用记录。在取得本次广告经营权期限内所有发布的广告画面需向合肥城市轨道交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广告经营中心报备审核,并通过审核后方允许发布广告。

③承诺并同意广告资源的经营须无条件服从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

④承诺在经营期内保证常规媒体总量不低于**%用于发布公益广告,特殊情况下,须无条件接受政府对公益广告的阶段性强制要求。

四、意向承租人参与方式

参与前须知

*.意向承租人须登录电子服务系统,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意向承租人查阅公告后,如参与竞价,则须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交易信息填写,编制加密竞价文件并递交。
*.参与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交易保证金交纳

*.意向承租人应当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形式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到达本项目本次公告指定账号,且应当从意向承租人账号转出。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合肥阜南路支行

账号:*****************

*.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从交易保证金查询系统中查询交易保证金信息,并提交评委员会评审。

*.交易保证金交纳人名称与意向承租人名称应当一致。分公司或子公司代交交易保证金,视同名称不一致。交易保证金交纳人名称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的,交易保证金无效。未按要求提交交易保证金评审不通过。

注意事项

*.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采用动态虚拟账号,项目未成交的交易保证金交纳账号将会发生变化,请意向承租人参与后续项目竞价时,注意勿将交易保证金错交至其他项目虚拟账号或前次公告账号。

*.如本项目前次成交失败,委托方退还意向承租人交易保证金意向承租人重新参与竞价的,须向本项目重新公告对应公布的交易保证金账号重新交纳交易保证金

*.凡转账到其他项目虚拟账户或本项目前次公告账户的,交易保证金无效。

须递交的竞价文件资料(资格审查资料及报价资料

意向承租人应根据要求制订竞价文件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资格审查资料(扫描件)

*.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

*.授权委托书;

*.承诺函;

*.广告经营业绩合同

:如意向承租人提供的业绩合同未能明确反映出项目公告所要求的内容的(如合同签订时间、业绩类型等),应另附业主(或合同甲方)证明材料予以明确说明,证明材料须加盖项目业主单位或合同甲方公章,否则评审委员会不予认可。

资格审查资料中不得含报价内容,否则评审不通过。

报价资料

报价单。

备注:意向承租人应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准备竞价文件;并按竞价文件格式要求加盖意向承租人公章或电子签章,详见《竞价文件格式》(本公告上传附件*)。

竞价文件制作

*.加密竞价文件(未提供的,竞价无效):

(*)加密竞价文件使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的电子标书制作工具软件制作生成。在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

(*)意向承租人请注意:①意向承租人需采用最新版竞价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具体请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工具下载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下启用最新版竞价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意向承租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加密竞价文件制作错误,因此导致竞价无效,责任自负。

*.本项目不接收未加密的竞价文件

*.竞价文件组成

*)加密资格审查资料

有关格式资料见竞价文件格式

*)加密报价文件

有关格式资料见竞价文件格式

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须知

*.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年*月*日**:**

*.竞价文件接收时间:加密电子竞价文件的接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时间起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止(请意向承租人合理安排加密电子竞价文件的提交时间)。

*.意向承租人须知

*.*意向承租人须对竞价文件进行电子签章并使用数字证书加密,并于公告规定的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上传并递交。

*.*意向承租人应当在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竞价文件的传输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竞价文件。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未完成竞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竞价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竞价文件,电子交易系统拒收。

*.*意向承租人未从电子交易系统递交加密竞价文件的,被视为竞价无效。所递交的非加密竞价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及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拒收。

竞价文件解密

*.意向承租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一般为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分钟对其加密竞价文件进行解密,现场解密和远程解密均可,解密失败的风险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

*.意向承租人须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在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直到项目评审结束。

*.意向承租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竞价文件进行解密,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意向承租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解密的视为其放弃竞价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在监督员监督下按规定解密竞价文件,导入并读取成功解密的竞价文件。

评审时间及地点

评审时间:竞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以本项目评审地点悬挂的电子屏幕显示时间为准)

评审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楼

备注:意向承租人可以在线解密竞价文件,无到达现场。

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网上提交竞价文件方式,有关网上操作详见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标投标操作规程》(本公告上传附件*)意向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该规程是本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告中要求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的,均可以提供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也可以在网上竞价文件编制时加盖电子签章;公告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均应在网上竞价文件制作时制作成电子件上传。竞价文件提交的资料模糊不清的,评审委员会将按不利于意向承租人的理解进行评审,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

*.竞价文件的澄清,评审委员会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发送给意向承租人从发起远程网上问询问询结束原则上为**分钟,意向承租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

*.因系统出现软件设计或功能缺陷、运行异常等情况,可能影响本次评审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委托方(或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有权中止或终止本项目评审活动,意向承租人委托方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各方免责。

五、承租人的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取资格审查后一次性报价(以报价单为准)的方式进行,遵循有效最高价成交的交易原则,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资格审查资料评审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受委托方委托组建该项目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对意向承租人的资格审查资料及交易保证金进行审查。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意向承租人某项资格审查资料如有不同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资格审查资料是否通过。如意向承租人提交的材料中有一项未通过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要求提交的,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第二阶段开启一次性报价单

资格审查评审结束后,解密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承租人一次性报价单,评审委员会对报价有效性进行审查,并按报价从高到低的顺序对意向承租人进行排序,有效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承租人。

*.如产生*家合格意向承租人的,则按意向承租人的报价(不得低于租赁底价)确定承租人。

*.如产生*家及*家以上合格意向承租人的,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如最高报价相同按下述情况处理:

*)如报价相同的意向承租人中有优先承租权人的,则同等价格下,优先承租权人确定为承租人;

*)如报价相同的意向承租人中无优先承租权人的,由评审委员会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其前后次序。抽签办法:采用一次性抽签方式,即被抽中的确定为承租人。

*.项目成交后因故不能签订合同的,不予替补,重新公开招租。

备注

*.竞价文件中报价单内容与系统中报价信息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单为准。

*.评审过程中,竞价文件中存在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前后矛盾、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等情况,需要意向承租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评审委员会可能进行问询,意向承租人应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委员会可能发出的问询函,并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若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回复,视为放弃澄清。

*.意向承租人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评委员会问询的,有关风险意向承租人自行承担。

六、竞价结束后相关程序

结果公告及《成交确认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在网站上发布结果公告

*.结果公告发布后,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将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向成交人发出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发出即视为送达成交请登录电子交易系统领取成交确认书

交易保证金处置

*.确定承租人合同签订生效后,承租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剩余款项可转为首期租金,其他意向承租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承租人后*个工作日内原额原途径返还。

*.交易保证金只退还至意向承租人款账户。因收款人与意向承租人名称不一致造成的交易保证金无法退还或迟延退还,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经监督部门调查认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良行为,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双方交易服务费后,余款转至委托方指定的账户。

*)意向承租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成交资格或实现其他非法目的;

*)意向承租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意向承租人采取不正当手段影响和干扰其他意向承租人参与交易活动的;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资格的;

*)承租人未按交易文件约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或签订《租赁合同》的。

异议方式

若对结果公告有异议,可自结果公告发布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合肥要素市场A区***室,联系电话:****-********。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姓名、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的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姓名;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竞价人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若异议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交易服务费收取

交易服务费收取标准为首年成交月租金的**%,不足***元的,按***元收取。

七、其他说明

其他说明

*.对本项目公告内容要求澄清或有异议的意向承租人,应于公告截止日前*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提出,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对本公告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网站上及时发布(网址:*************************),该公告内容为出租公告的组成部分,对意向承租人具有约束力。意向承租人应主动上网查询。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不承担意向承租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的责任。

*.在公告截止时间前,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可以视具体情况,延长公告截止时间,并在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

八、联系方式

现场踏勘

联系人:凌工;联系电话:***********

主体库登记

***-********转*-*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林工,联系电话:****-********、********(合肥市滨湖新区徽州大道****号金融港中心A*幢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楼

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本公告为本项目唯一法定文书,一切解释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及其附件解释权归委托方和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附件

委托方(甲方):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方(乙方):合肥城市轨道交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承租人(丙方):

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甲、乙丙三

第*条

广告位坐落于甲方建议符合安装条件的场地及媒体形式如下(包括但不限于,):

项目建议位置

建议数量

建议媒体形式

新交通大厦*楼大厅东墙

*

LED

新交通大厦*楼电梯前室

*

LCD

新交通大厦电梯箱体内部

*

LCD

新交通大厦停车场

≤**

拉布灯箱

新交通大厦西北

≤*

玻璃护栏贴、立式等

大东门*号出口

≤*

拉布灯箱

大东门*号出口(暂未投入使用,投入使用时间待定,不因此调整租金)

≤*

拉布灯箱

总数

≤**

广告发布

方使用租赁广告位必须符合广告位设计用途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方承租期内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不得从事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或违反相关法规行业,如因方经营项目不当、经营手续办理不齐全而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广告位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自行承担。

XXXXXXXXXXXXXXxx

租赁期限

年递增率

租金金额(元/年)

第一合同年

/

第二合同年

/

第三合同年

*%

第四合同年

/

第五合同年

*%

第六合同年

/

合计

*丙方甲方金额大写::¥)。*..*可采用银行转账或保函方式或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提交。*..*保函/担保有效期最晚不早于须覆盖本项目履约期限,若保函/担保有效期满无法履约完成的,应提前一个月办理保函/担保续期或替换保函/担保,续期保函/担保或替换保函/担保有效期根据项目实际协商确定。*..*如在合同期内无任何违约违法行为,合同期满或因不可抗力、法律政策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协商终止后,履约保证金由退还给。如在合同期发生违约违法行为,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应付的违约金和费用,扣除后须在**日内补足履约保证金至上述金额。*.采取“先付后用”原则,租金按支付。须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缴付第一年租金¥          丙方每年租赁期到期前**个工作日内,预付下年度租金,甲方应出具相应票据。*.租赁期间,通信、网络系统由自行向网络运营商申请报装并缴纳费用。*.方因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应当缴纳的税费,根据法律规定由方各自依法承担。

*甲方租金、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账号:

5条 广告位交付5乙方场地场地

.2 因方原因推迟交付广告位,则将租赁终止时间进行等长时段顺延,实际租期保持

5方交付租赁广告位时应保证广告位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可正常使用状移交后视为交付完成。.*方租赁广告位以列示的标的为限,以移交时的实际现状为准。出租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均不在出租范围内,供任何承诺及服务,如由此造成方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广告位并导履约的,由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方不得私自搭建,不得在广告位上进行任何建筑物、构筑物建或添附,存在此类情况,并以方违搭建

.* 广告位租赁期间,方因经营需要对租赁广告位进行安装必须征得同意,中应确保不会破相邻否则所造成的经济并有权提出必要

.*因经营需要对安全、消防、水、电、通讯等基础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或乙方.* 在广告位装修及设施、设备改造过程中,必须加强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及损失由承担,甲方乙方丙方广告位装修或发生

.* 租赁场所的装修、改造方案凡涉及消防、建筑安全等需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管部门及方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方审应承担的何责任。

.*无偿归所有和使用,并将在合同终止后日内交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乙方

.*方在租赁期满或租赁合同解除后*日方有权直接收回广告位,方留置在广告位内的相关设施、物品等视为自权,方有权自行处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方因租赁期满或提前解除合同且存在未结清费用情况时,并不影响方依据租金以及

.*  

按时向丙方收取租金及其它应由丙方承担的费用,*.*.*  甲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的关于轨道交通相关管理规定,丙方须遵照执行。**的权利和义务**乙方

..*  按时向丙方租金及其它应由丙方承担的费用,丙方经营..*  

.的权利和义务**丙方租赁

..*  负责租赁场地的安全、消防、卫生等工作及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和保洁。维护保养前须报方案给审查备案,无论因何种原因出现故障并因此导致损失,甲、乙方丙方设备丙方丙方甲、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租赁期内,不得对该租赁场地及设施设备进行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合作经营或联营,不得将该租赁场地及设施设备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分,否则视为严重违约。***丙方缴纳本合同约定的各类费用。*** 在经营活动中必须严格执行公安、消防、工商、物价、税务、卫生防疫部门及国家其它有关行政部门的法规,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要求,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承租范围内的一切经营活动负安全生产责任,如有违反,须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乙方乙方丙方丙方乙方

..不履行其在本合同书所应遵守的条款时,在书面通知整改丙方整改的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场地,的履约保证金不予返还。须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对乙方

..的雇员任何过失或违约行为均本身的过失违约行为。***丙方丙方乙方乙方丙方

..丙方甲、原因的安全责任事故的后果由承担,如政府部门对此进行处罚的,由承担,如乙方丙方

..丙方乙方丙方乙方***丙方乙方丙方丙方丙方甲、概不承担责任。如因未按规定给予相关联的第三方政策落实等给乙方丙方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变更、补充,须经丙三方

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且不返还的履约保证金、预付租金等一切已缴付的费用,同时收回租赁场地,履约保证金乙方

并支付当年*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

日租金的两倍

*

在合同期内如逾期支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须按其逾期金额的万分之四支付违约金,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足履约保证金,拒绝补足履约保证金超过**天时,解除合同,应按要求无条件撤场,并立即付清拖欠甲、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丙方丙方合同终止时支付占用费;不能按质按量交还租赁标的及附属设备的,应按实赔偿优先

甲、乙

乙方确认后可免除当日租金,免除的租金从下一期应缴租金中直接扣除。除此约定外,甲、乙方不作任何补偿或赔偿。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

*本合同经甲、乙丙三代表签名

*条款条款

*方各执壹份;副本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丙方

(盖章):

(盖章)

附件*:

甲方(全称):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全称):合肥城市轨道交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丙方():

甲、乙、丙三方XXXXXXXX三方

丙方丙方

丙方丙方

丙方

丙方丙方丙方丙方丙方

丙方或乙方丙方丙方

丙方丙方

丙方

丙方

丙方

丙方丙方丙方

丙方丙方

丙方丙方

丙方

丙方

丙方

丙方丙方

丙方

丙方

应不定期组织并做好对责任范围内设备设施和各种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有效正常运转,重点部位应加强检查。四、违约责任*、因未履行消防安全责任,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甲方有权终止原合同,并按照原合同*.*条的约定要求丙方承担相应责任。*、如有违反本协议或合同及方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按其相应的违约条款进行处罚。未涉及条款的方有权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罚:*.*发放《违约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从履约保证金中支付违约金元至元;限期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业整顿(停业期间有权停电),直到满足要求才能营业。*.*一年内停业整顿三次以上的,有权无条件提前终止原合同。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账号:

合同

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乙方:城市轨道交通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丙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为保证方平等合作,促进方诚信经营、廉洁从业,防范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维护方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合肥市廉政建设相关规定,方特订立本协议。第一条方共同的义务(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纪检监察相关规定。(二)严格执行合肥市新交通大厦广告位租赁(****-****年度)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要求,自觉履行主合同约定的相关义务。(三)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在主要工作场所设置廉政宣传栏并公布举报电话。(四)方纪委(监察机构)间建立联系合作机制,共同加强对主合同履行过程的监督和对发生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第二条乙方的义务甲、

甲、甲、

甲、

甲、

甲、甲、

甲、

甲、

甲、

甲、

乙方纪委(监察机构)应按规定查处本方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对丙方纪委(监察机构)通报的乙方人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应按规定查处并将结果通报丙方纪委(监察机构);丙方纪委(监察机构)在核查相关问题线索中需要乙方配合的,乙方纪委(监察机构)按规定予以配合。第三条丙方的义务丙方及其人员不得有以下行为:(一)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家属、亲友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二)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家属、亲友报销应由乙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三) 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乙方工作人员参加可能影响相关业务公开、公正、公平性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四)丙方不得为乙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也不得为乙方提供与工作无关的房屋、汽车等。(五)丙方不得与乙方工作人员就合同中的质量、数量、价格、工程量、验收等条款进行私下商谈或者达成默契。(六)丙方不得以回扣、手续费、加班费、咨询费、劳务费、协调费、辛苦费等各种名义向甲

甲、

甲、甲、甲、

乙方违约责任:甲、甲、甲、

甲、甲、甲、甲、

甲、甲、

乙方:****-******** 丙方:           第六条方约定本协议由方纪委(监察机构)负责监督实施。第七条本协议有效期自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合肥市新交通大厦广告位租赁(****-****年度)项目合同权利义务完全履行完毕止。第八条本协议作为方签订的合肥市新交通大厦广告位租赁(****-****年度)项目合同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方(盖章):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职务)           授权代表:      (职务)姓名姓名签名签名

电话:****-********                电话:日期:日期:

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职务)          姓名签名

电话:****-********                日期:

保函号:致: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鉴于:你公司与(以下简称“承包人”)签订合肥市新交通大厦广告位租赁(2024-2029年度)合同(以下称“主合同”),你公司在主合同中要求承包人向你公司提交下述金额的经担保机构开具的履约保函,作为承包人履行主合同责任的担保。1、本机构同意为承包人开具本保函,向你公司承担金额不超过人民币(大写)的担保责任。本保函效力独立于主合同。2、在你公司书面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范围内的任何款项后7日内,本机构即无条件予以支付,且不要求你公司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3、本机构放弃你公司应先向承包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机构提出要求的权利。4、本机构同意:无论主合同及/或与主合同相关事项发生何变化,本机构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也无须通知本机构。5、本保函不可撤销,不得转让。6、本保函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责任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7、有关本保函的一切争议由主合同项目所在地法院管辖。8、本保函自担保机构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一直有效。本保函到期自动失效,无需返还正本给本机构,受益人可自行处置。担保机构名称:

(签名)址:

合肥市新交通大厦广告位租赁(****-****年度)项目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BFFCJ*****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合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于****年*月**日发布公告,对合肥市新交通大厦广告位进行公开出租。*月*日,该项目竞价截止,因无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本项目未成交。

特此公告。

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

****年*月*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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