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茂华西路工程(福飞北路至福金北路段)补充通知

变更公告 福建省 | 泉州市
发布时间:01月26日
项目编号:3505832404240201
项目名称:评审内容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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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南安市茂华西路工程(福飞北路至福金北路段)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

报建编号:****************

招标编号:南建标[****]***号

各投标人:

我司组织的南安市茂华西路工程(福飞北路至福金北路段)(招标编号:南建标[****]***号),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内容等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答疑纪要:

*、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总工期延误每拖延*日历天向发包人支付****元/天累计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总额的**%。与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第**.*.*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⑨点:承包人总工期每延误*日历天按*****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前后不一致。请调整。

回复:总工期延误每拖延*日历天向发包人支付****元/天累计计算,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总额的**%。

*、本工程不可利用土、建筑垃圾渣土等余方弃置运距按*km包干计算。此规定不符合闽建〔****〕* 号文的规定,应按实结算,请调整。

回复:按本项目发布的预算文件执行。

*、机制砂用于回填及垫层,单价偏低**.**元/m*,请调整。

回复:按本项目发布的预算文件执行。

二、补充修改通知

*、第四章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与进度款同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申请安全文明施工费时,要提供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投入清单明细及费用清单,与工程进度款报表一起报送监理单位进行审核,并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造成的损失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修改为:*.*.*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发包人应在开工后**天内向承包人预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具体金额以合同中单列的安全文明施工费为准)的**%,其余部分与进度款同期支付。施工过程中,各阶段安全文明施工费核拨时,发包人组织审核过程中发现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要求时,有权暂缓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承包人应及时整改,整改后重新申请,经复查仍达不到要求时,发包人应给予扣减相应阶段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并直至复查合格,方可拨付安全文明施工费。

*、附件*-*: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适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修改为:

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格式)

序号

评审子项目名称

评审内容和标准

子项目

评分(分)

权重

*

危大工程量清单*:开挖深度超过*m(含*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提出的安全管理措施。根据投标人对该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理解的准确性和安全管理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程度,分别进行评分:

A*

(满分***分)

B*=**%

*

危大工程量清单*: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提出的安全管理措施。根据投标人对该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理解的准确性和安全管理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程度,分别进行评分:

A*(满分***分)

B*=*%

*

危大工程量清单*: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他建、构安全的筑物的拆除工程

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提出的安全管理措施。根据投标人对该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理解的准确性和安全管理措施的科学性、可行性程度,分别进行评分:

A*(满分***分)

B*=**%

评标委员会成员总评分

A**B*+A**B*+…+An*Bn

*.所有评审子项目权重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情况设置,且B*+B*+…+Bn累加为*;每个子项目权重不超过其他子项目权重的*倍。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某评审子项目评分大于(含)**分或小于**分时,必须详细阐述具体理由(字数不少于**字)。

*.技术文件页数原则上不超过***页。

说明:招标人或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本表格式要求,将相应内容填写完整后在《专用本》中列出,作为各投标人编制技术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的依据。

*、本招标文件第*章 第*节 *.*.*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脚手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模板、垂直运输机械、基坑支护等措施项目及其招标控制价中相应的费用修改为:具体详见招标控制价预算书的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序号:*

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中有相同或相似内容做同样修改,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不一致的,以答疑纪要及补充修改通知为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负根据招投标法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本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招标人:南安经济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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