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东宁市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外包项目 | ||
品目 | 服务/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社会服务/就业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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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东宁市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东宁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名单 | 冯广明、祝万颖、蔡深 | ||
总中标金额 | ¥*.******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孙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东宁市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东宁市东宁镇中华路***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初女士,****-******* | ||
代理机构名称 | 黑龙江晟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二条路***号(牡丹江市博物馆对面)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孙先生,****-******* |
一、项目编号:HLJSP*******(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东宁市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东宁市众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东宁市东宁镇江南街***号政府办楼*单元*层***室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费率(%):*.*******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东宁市众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东宁市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外包项目 | 国家税务总局东宁市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外包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 服务、安全要求: a、委托服务期限为二年。 b、劳务派遣人员拟配备**人; 其中:(*)临时行政办公人员共*人,其中办公室工作人员*人,收入核算股工作人员*人,信息中心工作人员*人,第一税务分局工作人员*人。 (*)保洁员共*人,其中东宁办公楼*人,绥阳分局*人。 (*)食堂工作人员共*人,其中东宁办公楼*人,绥阳分局*人 。 (*)警卫共*人,其中办公楼*人,绥阳分局*人,三岔口分局*人,老黑山分局*人。 (*)司机*人 c、根据用工单位提出的用工需求,及时派遣合格人员到岗工作。 d、及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按时发放工资,及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e、用工单位退回的人员或调整到其他项目工作,负责处理出现的劳动劳务争议。 f、要求供应商派驻项目负责人*名,需具备处理各种劳动关系的能力,负责全面工作。 g、所有人员须于中标后*天内上岗工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 |
委托服务期限为二年 | 详见技术条款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广明、祝万颖、蔡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号文件、计价格[****]****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号)文件。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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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东宁市税务局
地址:东宁市东宁镇中华路***号
联系方式:初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黑龙江晟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二条路***号(牡丹江市博物馆对面)
联系方式:孙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