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高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定点供应商采购
【项目编号:XSZB(FCG)*******G】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名称:防城港市高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定点供应商采购
招标编号:XSZB(FCG)*******G
二、招标类别:货物类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防城港市高级中学食堂食材配送定点供应商采购一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中标价(投标人平均报价(优惠率,%)):*.**%
三、招标人:防城港市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四、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五、评标时间:****年*月*日
六、公示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七、评标结果:
名次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A类(主食、奶制品、调味品与蔬菜类)报价(优惠率,%) |
B类(肉食类)报价(优惠)率,%) |
投标人平均报价(优惠率,%)(用于计分),计算方式:(A+B)/*) (%) |
服务期承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防城港市鲜之味果蔬配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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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防城港市顺泽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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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西海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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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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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八、拟中标人:防城港市鲜之味果蔬配送有限公司
拟中标价(投标人平均报价(优惠率,%)):*.**%
九、异议(或质疑)与投诉
(*)若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或质疑)的,应当在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质异议(或质疑)。
(*)投标人的异议(或质疑)材料,必须是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书面形式,材料应包括异议(或质疑)的理由、相关证明资料、提出日期等,材料递交到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处(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按要求递交的异议(或质疑)材料,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送达地点:以纸质材料送达的时间为准;防城港市港口区越秀小区B**栋*楼。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日内向招标人招投标监管管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活动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要求。投诉事项应按上述先提出异议(或质疑),没有提出质疑或异议、或者投诉活动不符合要求的,招投标监管管理部门不予受理。
十、发布媒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btb.gxi.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 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防城港市高级中学
联系人:甘老师联系电话:****-*******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东湾大道**号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联系电话:***********
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五象大道***号富雅·国际金融中心G*栋十九层****号、****号
邮编:******
招标人:防城港市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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