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遂川县水利工程物业化管护服务采购
遂川县水利工程物业化管护服务采购
项目概况
遂川县水利工程物业化管护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遂政采【****】G***号
项目名称:遂川县水利工程物业化管护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吉购****B********* | 遂川县水利工程物业化管护服务采购 | * | 项 | ********.**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吉购****B********* | 遂川县水利工程物业化管护服务采购 | * | 项 | *******.**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吉购****B********* | 遂川县水利工程物业化管护服务采购 | * | 项 | *******.**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服务周期为贰年(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中指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和电信等可以提供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在江西办理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 *.*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企业资质; *.*投标人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节能、环保产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银行业金融机构以政府采购诚信考核和信用审查为基础,凭中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合同,由银行审核发放“政采贷”,解决供应商流动资金不足困难。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遂川分中心(华影时代广场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壹万元整(¥******.**元),根据《吉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促进公平竞争事项的通知》(吉财购[****]**号)第四条规定,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支持大于或等于投标保证金额的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或电子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也可以采用电子系统网上缴纳保证金,电子系统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前从投标人营业执照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至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单据上须注明“遂政采【****】G***号”字样,投标保证金递交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账 号: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 注:(*)投标人应当按照电子保证金系统中的流程操作,在系统中获取保证金子账号,在规定的到账时间之前一次性足额转账到达该子账号中,并打印缴纳凭条。投标资格以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母账户到账时间为准,未按上述约定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未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中标单位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同时须凭采购单位同意退还保证金的函,到遂川县交易中心办理相关退款手续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中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的“不见面开标特别注意事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遂川县水利局主管
地址:遂川县泉江镇工农兵大道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遂川县城工农兵大道**号(县茧丝绸总公司四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